第一,迅速整改有關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將結合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取締“地條鋼”工作,區別對待,分類處理,該問責的要嚴肅問責,該通報批評的要通報批評。需要說明的是,我們對防輻射鉛門去產能工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于近期暴露的個別地方防輻射鉛門工作不實問題,部際聯席會議于5月2日派出13個核查組,赴13個省(市)進行調查核實。問題一經核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二,堅決取締“地條鋼”。“地條鋼”屬于違法違規生產,一直是國家要求淘汰和嚴厲打擊的對象。這類落后產能如果得不到取締,就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按照省級政府對取締“地條鋼”工作負總責的要求,各地區要在6月30日前徹底取締“地條鋼”,并于7月底前組織驗收,形成總結報告,上報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將開展抽查工作,對取締不到位的地方,作為負面典型,報請國務院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三,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對各地區防輻射鉛門去產能工作的督查,督促各地及時公布去產能相關信息,健全舉報制度,強化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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