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輻射鉛門進出口政策,尤其是關稅政策是通過調整商品的進出口成本從而控制某一商品的進出口量來平衡國內供求狀況的重要手段。由于國內鉛門需求快速增長,資源瓶頸日益突出,國家不鼓勵出口耗能多的冶煉產品。從2006年開始,我國陸續降低、取消了許多產品的出口退稅,甚至增加了出口關稅,并取消了來料加工優惠政策。出口成本的提高有效抑制了出口。2004年1月1日,我國精鉛的出口退稅從15%降到13%;2006年9月15日起,取消精鉛的出口退稅,鉛材的出口退稅下調到8%;2007年7月1日起,鉛材、鉛制品的出口退稅下調到5%;
中國貿易政策的變化在精鉛的出口上有顯著體現。2006年的貿易政策規定,取消精鉛的出口退稅,實施前“搶出口”集中出口了大量精鉛,使得當年的出口量創下歷史最高。2007年的出口量銳減。2009年,在國內外比價的支持下,精鉛進口量大幅增長,超過出口量,中國首次成為精鉛的凈進口國。
防輻射鉛門廠家的生產成本
鉛門生產成本是衡量商品價格水平的基礎。不同礦山和冶煉企業測算鉛生產成本有所不同,最普遍的經濟學分析是采用“現金流量保本成本”,該成本隨副產品價值的提高而降低,在鉛冶煉過程中,副產品白銀的產量較大,因而白銀的價格變化對鉛門的生產成本也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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